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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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店位置很好,交通方便,商圈中心很热闹,下次就这家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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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新很大气的酒店,办理入住很快捷,还贴心送了热饮,有种回家的亲切感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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细节展现品质,屋里双人用品通过小小的细节让你分辨彼此,防止混用,很贴心,洗手液和洗浴用品质量也很好,屋内还有搭衣服的可伸缩晾绳,化妆镜还有灯,对于爱美的女士很贴心,还有一个穿衣镜,最重要的是就是床睡的很舒服,原本旅游逛一天就很累,睡在上面很解乏,床品品质也不错,我和宝贝都很满意的一次住宿。火车站附近吃喝交通都很方便,门口有停车场。